执行局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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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9日 | ||
执行局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会议精神,执行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助力,结合我区实际,迅速启动了为期六个月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全面排查涉民生案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案件为重点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清理2013年度未执结涉民生案件存案。结合每月新收案件,以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案件,涉及职工、农民工利益的工程款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案件,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案件等六类案件为重点,分类建立台账,明确督办领导、承办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和结案期限,确保活动顺利、高效开展。 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在涉民生案件执行过程中,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采取强制措施、优先处置扣押财物、优先支付执行款。综合运用财产查封、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加大对“老赖”们的惩戒威慑力。与银行、土地、房产等部门建立信用体系长效机制,加大对被执行人的约束和制裁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密切合作,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妨害公务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并以此次集中执行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联动和威慑机制,实现执行良性循环。 三是建立“无假日执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夜间执行”、“突击执行”、“集中执行”活动,向社会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一旦收到有被执行人出现的举报信息,将立即出动,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有能力履行的要坚决执结,对家庭确有困难的,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促成部分履行或与申请人和解。 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收执行费。对涉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穷尽执行手段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下落不明,导致申请人生活困难的,通过申请财政拨款、民政救助等途径多方筹措执行救助资金,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帮助渡过难关。 五是加强司法宣传和舆论引导。活动开展过程中,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集中执行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制造舆论声势,增强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和全社会的协助执行观念,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每周对清案工作进度、工作亮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不足等进行总结,坚决避免因执行方法简单、粗暴,执行措施不当而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对涉民生案件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充分理解和支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活动开展以来,年前三次集中发放执行款计21万元,使30余名工人拿到拖欠工资返乡过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执行局将紧紧围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要求,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深入地开展好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力保取得最优成效,惠及更多百姓,为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尊重自然、崇尚人文的现代莱山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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